西安市卫生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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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
作者: 小编 浏览:   日期:2021-11-12

保卫科职责



1、依靠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同刑事犯罪分子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破坏活动做斗争,同治安灾害事故做斗争,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,保卫学校内部安全。

2、在党委、校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,根据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向全校统一布置治安保卫工作,并组织实施。

3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,签订《内部治安承包责任书》,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。经常了解、分析情况,总结汇报,积极当好党委和校长的参谋。

4、预防刑事犯罪活动,制定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。

5、对学生中发生的打架、斗殴等突发事件,应及时到达现场,阻止事态发展,并参与事件的调查、处理。

6、做好机密、要害部位和易法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,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卫方案。

7、对曾有违法和犯罪行为的人员,要经常了解掌握情况,积极进行教育,切实做好帮教工作。

8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,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。追查破坏事故,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,确保消防安全。

9、对治安保卫小组、义务消防队、校卫队、人防、防化等各种群众组织进行领导和训练,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作用。

10、按照公安部下发的《关于保卫处/科档案材料管理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对各项文书材料、业务材料和资料,做好经常性积累、建档和管理工作。

11、做好来访接待工作。管理好集体户口和办理身份证,做好暂住人口登记、“三工人员”管理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“三工人员”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12、做好自行车棚的管理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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